诉讼请求的适用情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
2、当事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质证或查证已被推翻或否定;
3、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同时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定事由,而对方又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一、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理,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三)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七)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八)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九)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一)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当对方当事人违反了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提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本人可以履行诉讼中的时效抗辩权,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反之,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将为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一、诉讼时效抗辩程序包括: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