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为:债权是在合同中明确的、确实有效的债权;债权让与不改变原合同的内容;债权的让与人与债权的受让人应达成协议;债权应具有可让性;债权让与的通知到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