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拒不赔偿的,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拒不赔偿的后果既包括了承担民事责任,又包括了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如果交通事故被认定为是肇事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在民法上,受伤者和损失人都有权利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肇事者拒不赔偿的,损失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执行。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金额达到三十万以上,而且肇事者拒绝赔偿的,此时,肇事者就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因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定罪情形既包括发生交通事故致多人重伤或死亡,又包括致公共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