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怎么起诉,重要的是要确定管辖的法院以及准备好起诉的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有些例外的情形,可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准备起诉的资料如: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含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具备抚养孩子更有利条件的证据;共同债权及债务的证据。
3、法院受理之后,按照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接收对方的证据材料,开庭参与审理或进行调解,调解或判决或撤诉结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