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原告撤诉了,本案也就与被告无关了。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因而,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如下: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但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许撤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仍旧有效。律师最后补充一下,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到庭,法院对必须要出庭的被告可以拘传,如果没有必要,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