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下来后不能撤诉,但可以在上诉后撤回一审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需由法院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8条,在二审程序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利益,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时,应同时撤销一审裁判。若原告在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就不能撤诉了。但是,可以上诉后再撤回一审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判决书生效后,原告是否有权撤回诉讼?
在判决书生效后,原告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撤回诉讼的。判决书生效意味着法院已经作出了最终的决定,且该决定已经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旦判决书生效,原告不再享有撤诉的权利。然而,法律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例外情况,比如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原告可能会有撤诉的权利。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原告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旦判决书生效,原告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撤回诉讼的。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或法律另有规定,原告可能会有撤诉的权利。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原告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