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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复耕费谁应承担

2023-10-04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占地复耕费由复耕义务人来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由用地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土地复垦费用于土地复垦。

一、土地复垦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

二、建设用地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及法律责任:

(1)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第342条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用土地,属单位建设用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处理;属农民建房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处理。

(3)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4)对拒不归还属非法批准征用、使用而应收回的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即属单位建设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处理;属农民建房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动工前一个月内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修改土地复垦方案后,已经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不足的,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补齐差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