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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保全权是什么,保全权的内容是什么

2023-10-04 来源:星星旅游

抵押权人享有抵押保全、处分抵押物和优先权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出售所得优先受偿,但如此行为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法律分析

属于抵押权人权利的有:

1、抵押保全的权利。适用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处分抵押物的权利;

3、优先于其他债权的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拓展延伸

抵押权的保全措施及其适用条件

抵押权的保全措施是指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时,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法律手段。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抵押权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对该财产享有合法的抵押权;其次,抵押权人需要证明其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例如债务人违约或财产被转移等;最后,保全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限制和要求。常见的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在债务人违约时获得相应的债权清偿。

结语

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抵押保全、处分抵押物和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下,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旨在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措施,抵押权人能够确保在债务人违约时获得相应的债权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