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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能否存在举证责任

2023-10-04 来源:星星旅游

存在。

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中存在举证责任,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通过以下凭证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

1.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公司不让转正没签劳动协议要怎么告他

公司不让转正没签劳动协议,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工伤?

没有劳动合同有以下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没有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可以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