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会判决还钱,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会采取强制措施。作为债务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欠款,应跟出借人协商,可以协商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目前,出借人采取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作为被告,需要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