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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诈骗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2023-10-05 来源:星星旅游

具体表现形式有:1.用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兴奋剂和掺假品;2.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货物数量不足;3,销售“加工产品”,“瑕疵产品”,“瑕疵产品”等产品,虚假宣称为正品;4.以虚拟“清仓价”,“售价”,“最低价格”,“特价”或其他欺诈性价格销售商品;5.不要出售带有真实姓名和标签的商品;6.通过雇佣他人来欺骗销售诱因;7.进行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解释;8.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等大众媒体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9.欺骗消费者预付款;10.使用邮购销售来欺骗价格,根据约定的条件提供或不提供货物;11.以虚假“赢得销售”和“退货销售”的形式销售商品;12.欺诈性消费者行为的其他虚假或不正当手段。

诈骗多少金额可构成诈骗罪

1、一般诈骗他人公私财物,金额达到3000元的,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3、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条件:一、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

诈骗罪的立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因此诈骗罪立案并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视其情节予以立案。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条件有什么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条件有:(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二)主观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在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三)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成立诈骗罪的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