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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怎样备案登记

2023-10-03 来源:星星旅游

1.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2.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3.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4.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5.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6.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7.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一、如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许可证?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①规划总平图(验原件后收8K复印件)

②规划局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不同功能层及剖面图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及建设局(建委)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1、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施工进度说明(附注明座落及拍摄日期的施工现场照片及施工进度表,须经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收原件)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附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面积(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价目表及分层平面图。

(六)其它需要的材料:

1、预售款专存协议(开发企业在本市银行专门开立的代收商品房预售款的结算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协议,收原件)及预售款专存证明(由上述银行出具,收原件)

2、经办人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地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需出售的须提供市人防办出具的可出售转让证明等。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第一款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