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是合同中关于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的约定。当合同对这些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协议补充、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无法确定,则由法律来解决。
法律分析
合同主要条款指的是合同中关于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的约定,未达成一致指的是合同对该主要条款根本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导致存在争议的,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前后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则由法律确定。
拓展延伸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各方出现分歧或纠纷时,采取的一系列方法和步骤来解决。这些机制旨在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维护各方的权益。一般来说,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首先,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尝试解决分歧,通过沟通和妥协达成共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选择进行调解,由独立的第三方调解人协助各方达成和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选择仲裁,由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作出裁决。最后,如果仲裁不可行或不满意,各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取决于各方的意愿和合同约定,并应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结语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取决于各方的意愿和合同约定,并应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维护各方的权益。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了多样化的途径,各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应明确、详尽,避免产生争议。当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协议补充、合同前后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如仍无法确定,则需依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