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提取记录写入认定标准此前,贷款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为“认房又认贷”,即只要名下有房或是有贷款记录的,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将按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执行。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意味着,除了“认房又认贷”,只要有过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也将被认定为二套房。比如之前全款购房后,购房人提取过公积金,即便房子已卖出,也没有过贷款记录,但也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将提取记录加入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这在北京还是首次。不过,这只限于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而如果是因租房、装修等其他非购房的情况提取公积金,则与首套房的认定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