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幼儿园看管不利,是幼儿疏忽造成,则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小孩摔伤纯属意外。双方皆无过错,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