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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吗

2023-10-03 来源:星星旅游

可以。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财产纠纷,当事人双方如果都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离婚。

一、离婚前协议书的作用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办理了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也就是说,即便签订好离婚协议,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有一方反悔,协议就不生效。如果一方拿着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法官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判决。

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都愿意去登记离婚时有重大作用,但即使协议不成需要,亦可作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或说明现有财产状况的重要证据。

协议离婚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面所说的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不是只单单的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仅是签订离婚协议,而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双方仍旧属于婚姻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该怎么自动离婚

夫妻双方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没有婚姻关系可以自动解除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也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与配偶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至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