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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局的受案范围

2023-10-02 来源:星星旅游

1、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4、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5、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6、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7、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8、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务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贪污受贿通常是职场上发生的行为,利用自身的职权进行贪污或者受贿的举动,这属于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国家刑法中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是比较大的。因为贪污受贿一般发生的比较隐蔽,因此呼吁群众利用不同的渠道举报身边的贪污受贿行为,共同给与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