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迁回农村具有严格的限制,必需符合“非转农”的迁移条件,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才可;
“非转农”迁移条件:
1,继承农村父母遗留的宅基地
2,”4无“非农户人员
3,大学生创业返乡
4,婚嫁/婚娶配偶
5,退役军人回村
6,村里自愿接收的人员
7,未满18岁随迁的子女
8,已有规划的“村改居”
9,被征地的非农户人员
10,达到退休条件且原是农村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