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当事人权利义务、回避申请、全面陈述仲裁请求、考虑调解选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应回避与案件相关的利害关系,私自会见当事人或接受请客送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及时决定回避申请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其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法律权益保障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法律权益保障是指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时的相关程序和保障措施。在劳动仲裁开庭时,首先需要确保仲裁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仲裁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提前了解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在开庭过程中,双方有权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并有权聘请律师代理。仲裁庭将依法进行调查、举证和裁决,确保公正、公平的仲裁结果。同时,法律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公正审理、申诉救济等。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法律权益保障旨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
结语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法律权益保障,确保了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员在某些情形下应当回避,而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要求双方当事人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并了解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在开庭过程中,双方有权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并可聘请律师代理。仲裁庭将依法进行调查、举证和裁决,以确保公正、公平的仲裁结果。同时,法律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公正审理和申诉救济等。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及法律权益保障旨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