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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判刑后还用给女方赔偿么

2023-10-04 来源:星星旅游

强奸罪如果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即使被判刑了的,一般是还用给女方赔偿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强奸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的赔偿。

一、男人强奸女人构成什么罪

女性强奸男性的行为一般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强制猥亵罪,不构成强奸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实施对象是男性,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犯法的,应受刑事处罚,因此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女性强奸男性构成强制猥亵罪。

二、猥亵儿童到底能不能达成谅解

刑事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猥亵儿童犯罪是一种恶性犯罪,被侵害的儿童或者未成年人,往往遭受到重大的精神伤害,但根据现有的法律,被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请往往无法得到支持。此时为了能够减轻刑罚,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可以积极赔偿受害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请求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三、交通肇事罪被判刑服刑后还需承担民事赔偿吗

交通肇事罪被判刑服刑后仍然需承担民事赔偿。如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在服刑完毕后依然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如果仅仅是因为没钱赔偿,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有赔偿能力拒不赔偿,甚至采用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则有可能会被罚款、拘留,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