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方面: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三、货物包装要求;四、托运人注意事项;五、承运人注意的事项;六、收货人的义务;七、货损赔偿方面。
一、货运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应付费用的,除有相反约定外,完成运送的承运人有留置权。运送货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托运人可以免交运费,已交的可以请求返还。
2.
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准确提供收货人和告知必要情况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3.包装义务。凡必须由托运人包装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或适宜保护货物的方法包装。
4.托运危险物品的妥善包装、警示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