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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车祸死亡赔偿问题?

2023-10-04 来源:星星旅游

车祸赔偿的数额与责任划分、死者责任、户口等因素有关。主要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交通事故致死的责任方可能被拘留或判刑,积极赔偿可争取从轻处罚。索赔可先调解,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并强制执行赔偿。

法律分析

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

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

第三,死者的户口是城镇还是农村。

如果不考虑死者有责任的话,对方主要赔偿以下费用:

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年度人均工资。

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下的,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人均支配收入,赔偿20年;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20年。

还可以要求赔偿死者亲属前来处理丧事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致死会被拘留吗

1、如果是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不但会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或判决缓刑才能出来。反之是不会被拘留的。

2、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车祸后如何索赔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需要考虑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死者的责任、户口情况等因素。主要赔偿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城镇或农村户口分别按相应收入赔偿20年。还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并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致死可能会被拘留或判刑,积极赔偿可争取从轻处罚。索赔可通过交警调解或律师提起诉讼,法院将受理审查并公开判决,如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