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立案一般有以下四个处理程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一、和解: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二、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可以向调解组提出书面申请。三、仲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诉讼: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