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员工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员工提出的索赔不合理或不合法,如超出了法定赔偿范围;
2、员工自己的行为或过错导致了损失,或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未尽到应尽的义务;
3、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使得仲裁结果偏向于用人单位。
导致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仲裁败诉的原因如下:
1、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3、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4、规章制度未公示等等。程序上的原因,是指律师对证据或者事实的分析、推理中出现问题,导致法官无法认定更为明确的事实,那这个案件就会有可能会输。
综上所述,员工在提起劳动仲裁前应该仔细审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妥善保留证据,并且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尽量避免输掉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