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5种。《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口头保证的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吗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连带责任担保期是多久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担保期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