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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怎么认定为恶意

2023-10-03 来源:星星旅游

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信用卡不还属于什么罪

信用卡不还,要区分具体情形,只有恶意透支信用卡才构成犯罪,如果是因自身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信用卡,则不能认定为犯罪。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刑法》第196条规定的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情形之一,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通常以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作为认定“恶意透支”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因此,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超过五万元的,即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恶意透支是几张卡一起的啊

恶意透支不是几张卡相加,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下发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

三、信用卡欠款多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多还不上,可以通过分期还款,或者向亲戚借款来偿还,如果欠款很多不还的话是很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如果没有按月如数偿还,应当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