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调岗是合理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的证据,否则就是不合理的。
一、公司是否有调岗权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二、企业能随意要求员工调岗吗?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任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三、试用期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
试用期公司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才能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