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