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规避方法如下:
1、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2、充分利用公司的分立,以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
3、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合理地控制并匹配相关费用列支。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