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属于警械用具,属于管制器具,私人不得使用或者收藏,警方发现后可以收缴,并可以进行处罚。
一、在看守所内会戴手铐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佩戴,但是在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等,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对于犯罪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的处罚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故意泄露他人隐私应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甚至会导致犯罪。具体而言,被侵犯隐私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而且可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而如果侵犯他人隐私情节严重,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这种行为,应该按照情节来进行处罚。
三、非法持有警械怎么处罚
非法持有警械的处罚如下:1、手铐、警棍、警用催泪喷射器等都属于警用装备,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2、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3、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