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伙解散清算的含义是:合伙解散是指合伙因某些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合伙归于消灭的行为,合伙清算是指依法对宣布解散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最后分配清偿所剩财产和分担债务的行为。《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