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该制度已经民主程序制定,并且为劳动者知悉,则用人单位可以对符合处罚条件的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否则,处罚劳动者没有依据。遇到不合理投诉,可以将当时的事实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诉说明,对于投诉中与事不符的内容,可以反驳并请用人单位澄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