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保释,但需符合条件。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的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无期徒刑罪犯也可适用该规定。但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确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罪犯,需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暂予监外执行由法院或监狱提出意见,并经批准。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是指取保候审,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但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保释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保释申请的条件与程序取决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案件类型。一般来说,保释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被告人没有逃跑的风险,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有足够的担保人或财产作为保释担保,以及案件的性质和被告人的背景等。程序包括填写保释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与保释官或法官进行沟通和听证会,并根据法庭的决定支付保释金或提供其他担保。保释申请的结果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案件的严重性、被告人的前科记录、社会联系等。因此,每个案件的保释申请都是独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处理。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是指取保候审,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但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保释申请的条件与程序取决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案件类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与保释官或法官进行沟通和听证会,并根据法庭的决定支付保释金或提供其他担保。保释申请的结果将取决于各种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