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2、鼓励作品的传播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4、与国际接轨,吸收国际著作权规定的先进经验的原则。
一、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1、人身权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六)汇编权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④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
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