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试用期受伤是否为工伤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即使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使尚处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只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才拥有法定解除权。
即: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均属于劳动者有严重过错,或者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存在欺骗、胁迫、隐瞒等影响合同订立的情形,此时用人单位拥有绝对解除权,劳动者不能以工伤进行抗辩。
试用期发生工伤,很多单位会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试用期的职工会信以为真,不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工伤赔偿与转正后工伤赔偿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