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八种犯罪,如果是单独实施的,不构成共犯;如果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的,并且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的,则构成共同犯罪,属于共犯。
一、滥用职权可以成立共犯吗
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共同协作,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可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二、教唆犯应该如何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定罪要满足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不成立共犯,但教唆犯仍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一般来说,教唆犯认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故意进而实施犯罪,认识到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被教唆人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寻衅滋事共犯怎么认定?
寻衅滋事共犯认定方法如下:对于一些犯罪分子对自己的危害行为,都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即都已经知道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但是故意让这种结果发生。同时对于几个罪犯彼此很了解,即都已经意识到自己,以及其他行为者共同从事某种犯罪活动。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构成了犯罪分子的共同意图。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两个未满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一般不会构成共同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