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人应当赔偿其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经救治后死亡的,还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