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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履行租赁人的行使租赁物的义务

2023-10-04 来源:星星旅游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租赁合同过期是否需要保存

租赁合同过期不需要保存,法律没有要求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有保存租赁合同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房东漏水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未及时维修造成房子漏水的,房东有责任。如果房子漏水并不是房东造成的,房东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