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拍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价格确定之时选择是否以同等价格,同等条件购买房屋。法院拍卖房屋若为行使抵押权,在抵押权设立以前,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