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方式:参保员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低于标准由雇主补足;高于标准不得截留。未参保员工由雇主按标准支付,不得降低,包含绩效工资。
法律分析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方式为: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不得降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
拓展延伸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政策与福利保障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政策与福利保障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工资支付的权利,其工资待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发放。具体来说,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职工在产假期间通常可以获得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这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公司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一些地区和公司还提供额外的福利保障,例如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等。这些政策和福利的设立旨在保障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经济稳定和生活质量,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结语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政策和福利保障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工资支付权利,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此外,地区和公司还提供额外福利保障,如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等,以提供必要支持。这些政策旨在保障职工的经济稳定和生活质量,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