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
(一)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对行政机关强拆房屋的行为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期限未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又不自行拆除,就会强制拆除,另外还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