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对象可选择50平方米房屋安置,也可按每平方米7000元补偿。安置房10年内不得交易,政府补贴物业费、电梯费50%,补贴期为5年。非安置对象但在本村连续生活1年以上且有独立宅基地的,可按7000元/平方米认购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
法律分析
1、每个安置对象给予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房,同时每个安置对象还可以以7000/每平方米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安置房。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套安置房以租赁的形式提供一个车位和一个储藏室使用权;
2、如果安置对象不选择50平方米房屋安置的,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款在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完成腾退房那天起,7天内一次给付到位;
3、安置对象的安置房自办理不动产登记那天起10年内不得交易;
4、政府给与安置房物业费、电梯费50%的补贴,自安置房交付的那天起。补贴5年;
5、没有被认定为安置对象,但是户籍或原籍在本村、在本村连续生活1年以上的。并且具有独立宅基地的,每处宅基地可以按照7000元/平方米认购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
拓展延伸
雄安新区拆迁安置政策的合规性与法律风险
雄安新区拆迁安置政策的合规性与法律风险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实施拆迁安置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以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然而,由于雄安新区拆迁安置政策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例如,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等。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解决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只有在合规性和法律风险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雄安新区拆迁安置政策才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为区域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保障。
结语
在实施雄安新区拆迁安置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政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是确保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解决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只有在合规性和法律风险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政策才能为雄安新区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