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伤病医疗期未满情形滞留部队的退役士兵,滞留期间工资、医疗等待遇,按有关规定继续供应。中级以上士官医疗期满后,因战、因公致伤残的,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因病医疗期满可申请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审核通过后作退休安置。若医疗期满,个人不愿意拒绝回地方继续滞留部队的,从现实工作中看,确会采取停止供应等举措予以处罚,包括不再发放工资、不再享受部队医疗等供给待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二条 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应当退出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