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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异同点

2023-10-05 来源:星星旅游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侵犯公共财产的客体、主观意向和行为方式上存在差异。贪污罪侵犯公共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职能,且不打算归还;而挪用公款罪只占有和使用公款,有意归还。判定是否转变为贪污需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贪污罪表现为私吞、盗窃和骗取等手段占有公有财物,而挪用公款罪则是私自动用单位公款,通常留下借款凭证。

法律分析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根本不打算归还的。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意向是合法使用公款以后再归还回去。判定挪用公款是否转变成贪污,要按照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来认定是否意图谋取共有财产。第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私吞,盗窃以及骗取等方法将公有财物占为己有,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私自决定动用单位公款,即使有欺骗行为,但一般都会在账面上留下借款凭证。

拓展延伸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与联系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但在某些方面存在联系。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占有或非法处分公共财物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转移或占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区别方面,首先,在犯罪主体上,贪污罪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而挪用公款罪则不限于公职人员,任何人都可能犯罪。其次,在犯罪对象上,贪污罪主要涉及公共财物,而挪用公款罪则特指公款。此外,在犯罪手段上,贪污罪通常通过滥用职权、虚报、骗取等手段实施,而挪用公款罪则是通过转移、占有公款来实现个人利益。

然而,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存在联系。首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都涉及到违法获取公共财物的问题。其次,两者都属于侵占犯罪范畴,都会给国家财产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

总的来说,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犯罪手段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但又有一定的联系。对于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而言,理解和区分两者的异同点是十分重要的。

结语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侵犯客体、主观内容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贪污罪侵犯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涉及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意向是合法使用后归还。行为方式上,贪污罪表现为私吞、盗窃和骗取等手段,挪用公款罪则是私自动用单位公款,通常留下借款凭证。尽管有联系,理解和区分两者的异同对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