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是1年因为第2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话,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1年。
一、没有过错离婚法院会强判吗?
没有过错离婚的,法院不会强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而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如果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证据不足,法院无法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离婚诉讼,以达到离婚目的。另一方是否到庭、是否同意离婚,都与此没有关系。只要法院认定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准许离婚。所以,另一方同意与否、到庭与否,想要离婚的一方,都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达到离婚目的、恢复单身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