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公益诉讼发布公告内容有哪些
1.民事公诉诉讼公布公告的内容包括: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二)告知适格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告期限;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公告单位、日期。
2.公告应当在具有全国影响的媒体发布,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3.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
二、公益诉讼的特点
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
(1)公益诉讼之诉的利益是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共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的,都可以提起诉讼,这是诉权存在的基础。
(2)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如果确有进行公益诉讼的必要,可依法院裁定取得本案管辖权及依公益诉讼程序审理。这是由于公共利益的多样化与时代性特点所决定的。
(3)程序机制上与普通私益诉讼程序不同。应当适用非讼法理,而不是诉讼法理,法院应当依照职权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当事人的处分权利受到限制,即在诉讼程序中应当采取法院职权探知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对于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应当限制适用。
(4)公益诉讼当事人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往往存在诉讼当事人与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非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