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二、环境公益诉讼目的具有特殊性。
三、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同时兼具补救功能。
四、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对象特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