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诉讼离婚开庭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16 来源:星星旅游

1、正式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在这个程序中,法庭书记员核对离婚案件的原、被告是否到庭及他们与各自代理律师的身份。开庭审理时,由审判法官宣布法庭纪律、介绍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姓名,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同时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回避该案的审理;

2、法庭调查。所谓法庭调查就是由审判人员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从这个阶段开始,您的离婚案件就进入了实体审理,您在法庭上所说的将被书记员记入庭审笔录,留作法官在日后书写判决书时做参考。所以您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发言不要前后不一,甚至和自己的证据相矛盾而无法自圆其说。在这个阶段中先由原告宣读离婚起诉书并明确诉讼请求,然后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待双方发言结束后,法官还会就自己认为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询问双方;

3、举证质证。待法官对案情及双方的意见有了大致的了解后,就需要双方出示自己的证据。也就是双方需要在此阶段对之前的法庭调查阶段中各自的发言拿出证据来做支持,以便让法官相信您所说的都是真实的。这个阶段与法庭调查阶段前后呼应并相互印证,是法官判决最主要依据的来源,可以说是庭审非常重要的阶段。所以您在开庭前一定认真下功夫,准备好充分有效的离婚证据;

4、法庭辩论。这个阶段主要是让原、被告结合之前的法庭调查与举证质证阶段自己的发言和出示的证据做综合阐述,使自己的诉讼观点更加明确。同时,如果您的诉讼经验够丰富,也可以在此阶段针对对方在法庭上的疏漏或者所犯的错误展开进攻,由此驳倒对方的观点,为最终胜诉创造条件;

5、原、被告的最后陈述。这个过程比较简单,如无其他问题,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答辩意见即可。

6、另外,从上述第2个阶段开始,法官就可以择机进行调解且从理论上来说可以持续至庭审结束。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通常会先休庭,然后择日做出离婚判决。

法院审理案件前,一般需要确定原被告双方在场,若是原告缺席的,那么一般视为撤案处理,若是被告缺席,需要确定被告是否是无故缺席,若属于没有合理的理由,但是开庭时不到庭的,此时依旧会正常审理,对于理由充分的,可以择日开庭。

一、离婚开庭需要谁去

1、离婚开庭的,需要夫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当事人有聘请代理人的,则代理人也是应当到场开庭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