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的关系一般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的。但构成收养等拟制亲子关系的除外。法律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强制性义务,是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脱离的。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但构成收养亲子关系的,则双方可通过协议或起诉方式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