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果要申请网上开庭,可以向起诉的法院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如果有有管辖权的法院具备网上开庭的条件,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需要,会同意当事人网上开庭的申请。一般而言,诉讼参与人如果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或受到医学观察,或者遇到因为疫情防控而导致的交通封闭等原因,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或者网上开庭。各级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具备网上开庭条件的,一律采用网上方式开庭。具备网上开庭条件的法院,收到网上开庭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参与人变更开庭方式或传票告知确定的开庭时间及方式,并明确网上开庭相关事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